申根机场过境签证(A 类)航班行程

如果您在前往非申根目的地的途中经过申根成员国机场的国际中转区(例如巴黎戴高乐机场、法兰克福机场或阿姆斯特丹 AMS),您可能需要 A 类机场过境签证 (ATV),具体取决于您的国籍。

机场转机行程的核心要求

  1. 连续国际中转:航班行程必须显示从非申根国家抵达并出发前往另一个非申根国家,且不离开机场的国际中转区。
  2. 最终目的地的有效签证/入境:您必须已持有最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以及续程机票。
  3. 无需过境的航站楼转乘:如果更换航站楼需要通过申根护照检查(例如在某些欧洲地区机场),则 A 类签证无效;需要标准 C 类旅游签证。

航班行程证明

通过申根机场转机并具有有效 GDS PNR 的已确认航班预订完全满足 A 类签证申请规则。